这汪法医终于语。
好,我们接着说。我接着说,其三,是天中坠楼的问题。我站在疑似他坠楼的台上往看,和他着地是有偏差的。着地并不在他家台的正方,反而是在他家书房窗的正方。恰巧,他家书房的窗也是大开着的。
台护栏是圆的不锈钢。我说,连棱边都没有,如何刮?
这个是坠的时候和障碍刮形成的损伤。汪法医看着照片,说,方向是从上到,正好和他脚上的坠姿势吻合了。
那你的意思是?检察官终于找到了空隙,了句话。
这个不好说吧。汪法医说,如果是起的时候有个向侧方向的作用力,着地自然就有偏移。
门脱掉,然后再返回台楼呢?汪法医说,如果杀人后的意识现了模糊,这况也不能排除。
书房的窗框沿,则是凸起的棱边,人和这个棱边刮,才会形成那样的刮伤。我说。
如果他杀完人之后,走到书房,为什么没有在书房地面上留潜血痕迹?我问。
毕竟我们对他们家的况不了解,每家都有每家的习惯嘛。汪法医说。
你说的障碍是什么呢?我问,我去了现场,这层连晾衣架都不让装,他坠的过程中,会到什么障碍呢?
着地位置我们不说,但尸的损伤则不得不说。我说,天中的损伤确实符合生前坠致死的损伤特,也有很多血迹附着,让我们无法分辨这些血迹究竟是他自己的,还是田莹的。确实,天中的尸上没有三伤,也就是抵抗伤、约束伤和威伤这三附加损伤。可是,说他完全没有附加伤,也是不对的。比如,我觉得他肩膀以的伤,就是附加伤。
汪法医回答:说不准是起的时候和台护栏刮的?
我承认,汪法医说的有理,而且从客厅到台确实有潜血痕迹,虽然不能确定这潜血痕迹是溅血形成的,还是赤脚踩踏血迹形成的。我想了想,说:可是,我们都知,拖鞋一般都是放在鞋架上的,这样换鞋比较方便。可是文博的拖鞋居然是在自己的房间里,这不太合常理啊。
而且,这个损伤也很有意思。我说,如果是翻窗楼,我量了,书房窗台的度是90厘米,厚度是50厘米。他要么就是踩上窗台去,要么就是直接翻阅窗台去。而肩膀这个位置,又是如何和窗框发生呢?
那说不定不是从台楼的,而是和你刚才说的一样,是从书房窗上楼的。汪法医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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